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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人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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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龙爱女人,也爱写女人,古龙笔下的女人比金庸笔下的更讨人喜欢。金庸笔下的女人是男人的女人,古龙笔下的女人才是女人,《大人物》全篇以女性视角讲诉,冯唐称《大人物》是古龙的自传,小说里那个杨凡,外形描述确实像古龙本人,最后杨凡抱的美人归,和田思思在一起,他成了田思思眼中的大人物。

我觉得《大人物》里的大侠秦歌塑造的很耐人寻味。他是名满江湖的大侠大英雄,项系一根红丝巾,形象特别,易被人记住,干过大事挨过几百刀,江湖人人口耳相传他的传说,很多人还模仿他系红丝巾,人人都希望能和他交朋友,到哪儿人都给他几分情面。可,他也是个酒鬼赌鬼,喝的烂醉,赌的眼红,全无英雄样。他说,我知道别人崇拜我,是因为就是那样一个人,什么都不懂,只懂得拼命打架,拼命赌钱,拼命喝酒,别人想成为这样的人却做不到,所以崇拜我。有勇有谋的英雄太多了,我却只有我一个。别人将他看成那样的人,他不想去改变,他渐渐习惯了,有时甚至连自己也分不清真假。如果秦歌活在现代,他很可能会成为一个大明星,他知道人们爱什么,他知道自己要表现什么。他还懂得不和多数人去争利益,觉得别人喜欢他就和喜欢一个戏子一样,他要做的只是表演他们爱看的。

田思思知道了这个大英雄的悲凉后说,我不想嫁给你了,因为以前看得太高,现在对你了解更深刻了。后来他们成了好朋友。

这样的一个人活的快乐么?旁人不会知道。